????針對國內(nèi)多家互聯(lián)網(wǎng)站關于“貧困縣女檢察長開豪車”的熱帖,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阿榮旗紀委4日的調(diào)查結果顯示:女檢察長的“豪車”是從當?shù)匾患移髽I(yè)借用。(12月5日新華網(wǎng)) ????如今,公眾對公車私用問題反映強烈,不少地方紛紛出臺規(guī)定加強公務車管理,嚴格禁止公車私用。于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少“聰明”官員將手伸向轄區(qū)單位、企業(yè)。俗話說,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官員開口借車,一般單位和個人不敢不答應 ????由于這些私車不在編制范圍內(nèi),上級機關更難掌控,向誰借的?誰在使用?用在什么地方?許多關鍵問題很難搞清楚。官員知道上級不清楚私車底細,使用起來比公車更方便,更自由,想到哪里就到哪里,想開多久就多久,甚至油費、路橋費、修理費等都拿到借用單位報銷。私車不用公家司機,官員還不用擔心駕車見二奶、情人的私密之舉會露餡。 ????這種“私車公用”最后基本演變?yōu)椤八杰囁接谩?,其危害不亞于公車私用,甚至遠大之。一是加重了被借者的負擔,二是像公車私用一樣助長了以權謀私行為,三是容易滋生權錢交易。吃人家嘴軟,拿人家手短。官員借別人的車,別人就會借官員的權,雙方互相利用,各取所需,各謀其利。因此,各地要像治理公車私用一樣,嚴查私車公用問題,立法立規(guī)禁止私車公用行為,迅速遏制這種不正之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