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湖北3日正式宣布,今年起,農村獨生女報考省屬高校時可加10分。申請高考加分者,父母雙方均須為本省農村居民,考生本人為獨生女且屬農村居民。由城鎮(zhèn)居民轉為農村居民的,不得享受加分政策。
????新華網武漢4月3日電 湖北3日正式宣布從今年起對農村獨生女實行高考加10分的獎勵政策。農村獨女參加高考報考省屬高校時,可申請享受在文化成績總分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的政策性照顧。
????記者從湖北省人口計生委3日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獲悉,申請高考加分的農村獨生女考生,父母雙方均須為本省農村居民,且父母依法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考生本人為獨生女且屬農村居民。由城鎮(zhèn)居民轉為農村居民的,不得享受加分政策。申請者如同時符合其他加分政策照顧的,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項,不能累計加分。
????湖北省人口計生委有關負責人表示,這一政策讓一批徘徊在高校門口的農村獨生女受到高等教育,不僅可以改變學生本人的命運,也為家庭帶來新的希望,有利于維護計劃生育家庭權益。政策改變的不僅僅是女孩個體的命運,而且改變了更多未來母親的命運,有利于轉變婚育觀念,提高婦女地位。同時,這也是從以處罰為主的行政制約措施到處罰與獎勵并重的綜合治理措施的有益探索。
????加分申請須經過嚴格的申報、初審、公示等程序。初審認定的考生,要將其情況在戶籍所在的市州縣新聞媒體和考生所在學校及所在村委會公示。湖北省人民政府要求各地堅持“誰審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嚴格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首審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發(fā)生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當事人和責任人,依法依規(guī)處理。 (本文來源:新華網 作者:黎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