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訊 2007年2月,大貨司機薛某到黃島區(qū)送貨,中午吃飯時間在路邊餐館吃飯。飯后發(fā)動車準備離開,因為倒車撞倒了路邊的一名清潔工人導致其死亡,薛某駕車逃逸但不久被警方抓獲,因交通肇事罪被拘留,法院審理后一審判他有期徒刑10個月,并處薛某和車主金某共同賠償被害人家屬13萬余元。經過兩級法院審理后,近日市中院以終審判決薛某有期徒刑10個月,和車主共同賠償12萬余元。
????2007年2月4日5時30分許,薛某駕駛大貨車到黃島區(qū)某地送貨,到了中午吃飯時間他就將車停在了一家物流公司的門口,下車到路邊餐館吃飯。薛某吃完飯要發(fā)動車準備離開時,發(fā)現(xiàn)自己車的前方又停了一輛大貨,他準備倒車從后面繞過去,誰想到車一倒,就聽到“咚”的一聲響,但是薛某并沒有停車反而繼續(xù)倒車軋了過去。隨后,薛某駕車逃逸。同年2月7日,薛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法醫(yī)鑒定得知,被害人秦某是一名清潔工,因道路交通事故致重度顱腦損傷并胸腔臟器損傷死亡。經交通事故認定,薛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公訴機關隨后以交通肇事罪對薛某提起公訴,黃島法院一審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薛某有期徒刑10個月,并處薛某和刑事附帶民事被告人車主金某共同賠償被害人家屬13萬余元。一審判決后,薛某和金某都提起了上訴,認為一審判決的民事部分數(shù)額過高。市中院經過審理后,終審判決薛某刑事部分判決不變,民事部分由薛某和金某共同賠償被害人家屬12萬余元。(記者 李珍 通訊員 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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