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春節(jié)過后第一天上班,不少單位為圖“吉利”,私自燃放煙花爆竹。昨天,公安民警上街共勸阻和制止了105起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42家單位和個人收到罰單。
違規(guī)放鞭罰了4000元
昨天上午9時許,
記者跟隨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二大隊民警趕到團島附近時,一家肉食店的員工正在店外燃放鞭炮。面對民警的責問,店主解釋:“只顧圖吉利,忘了今天不能放!
在汶上路的一家房屋中介,店主王某剛要點燃鞭炮,就被民警給制止了!拔铱吹絼e的店也放,就想跟著湊個熱鬧。”王某后悔不迭地說。旁邊的一家五金店員工剛拿了鞭炮出來,看到有警察,趕緊拿著鞭跑回了店里。
據(jù)了解,昨天上午7時許,公安民警上街巡查違規(guī)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一天共查獲違規(guī)燃放42起。治安支隊檢查組在市南區(qū)新浦路查獲違規(guī)燃放煙花爆竹的某公司職工王某某等人,該公司因違規(guī)燃放鞭炮被處以罰款4000元,王某某被罰款500元。下午1時許,四方分局在寧化路一家公司門前將違規(guī)燃放煙花爆竹的梁某查獲,梁某被治安處罰1000元。
禁放期間將嚴查
有關民警介紹,在被查處的違規(guī)單位和個人中,當問及燃放的原因時,八成人回答“想圖個吉利”。
警方表示,今年可以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就剩正月十五一天。在禁放期間,他們將采取更多的措施查處違規(guī)燃放的行為。(陳勇
王進 萬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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