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招聘司機為名收集他人資料冒名租來車又賣掉再次行騙時李某被抓獲
早報訊
謊稱要招司機,發(fā)布招聘信息,收集大量他人資料后,冒名到汽車租賃公司租車,然后將租來的車轉手賣給他人。李某費盡心思將車賣到外地,還是被租賃公司的人碰上了。
謊稱招司機———騙車
去年
夏天,李某從外地來青后,四處張貼小廣告,謊稱自己要招司機。因為開出的條件很好,幾天里有上百名司機應聘。第二天,李某拿著其中一份內容最詳細、條件最好的應聘人的資料到了一家汽車租賃公司。把別人的資料交給租賃公司,又交上押金后,李某成功租到了一輛價值20多萬元的別克車。
開車到濟南———賣車
租到車后,李某開著車來到濟南,并在當?shù)卣业搅艘粋買主,別克車一倒手賣了十幾萬元。而汽車租賃公司見李某10多天沒來交租金,電話也打不通,很著急。這時候,這家汽車租賃公司員工小張正好被派到濟南出差,就在他將要離開濟南時,在路邊看到了一輛別克車,感覺很眼熟,仔細一看,除了車牌號不同外,車內飾和公司那部車一模一樣。小張馬上報了警。
好夢沒做完———被抓
經(jīng)警方檢查,證實在濟南發(fā)現(xiàn)的別克車就是汽車租賃公司丟的那輛。民警找車主問話,車主說車是從李某手里買的,價格比市價便宜了一半。為了“立功贖罪”,買車人按照警方要求給李某打了電話稱,還想要輛車。兩人再次見面時,李某被警方抓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