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12日電
最新一起的《瞭望》周刊刊登江西省社科院法學研究所所長王國良的文章指出,目前建設法治政府還任重道遠,各級政府要建立健全行政執(zhí)法違法責任追究和過錯追究制度,強化責任意識,使權力與責任掛鉤。
文章說,自中共中央提出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國務院制定依法行政綱要以來,各級政府積極轉
變觀念,提高行政執(zhí)法水平,增強為民、便民、利民的服務意識,取得了可喜成績。但是,從一些縣鄉(xiāng)政府違法行政,嚴重侵犯企業(yè)和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案件看,建設法治政府還任重道遠。文章就此指出:
一是各級政府不僅要從思想上高度重視,擺正手中權力與國家法律之間的關系,而且要不斷增強依法辦事的自覺性和工作責任心,更要認清發(fā)揮法治作用對促進和實現(xiàn)社會和諧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是各級政府要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制度,遵循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明確規(guī)定決策事項的程序,明確決策執(zhí)行、異議與反饋,跟蹤與評價,決策修改與完善等,做到決策前謀劃周詳,決策中不斷完善,發(fā)現(xiàn)決策錯誤及時糾正。
三是各級政府要重視聽證程序,對法律法規(guī)有明確規(guī)定,涉及社會公共利益以及與當事人有重大利益關系的事項,要組織好聽證會,使各種不同意見都得到充分陳述、申辯,切實避免決策失誤。
四是各級政府要建立健全行政執(zhí)法違法責任追究和過錯追究制度,強化責任意識,使權力與責任掛鉤。個別縣鄉(xiāng)政府主要領導法制意識淡薄,以言代法,以權代法,以權壓法,違法行政,造成嚴重后果的,必須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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