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碑的發(fā)現(xiàn)者肖友君老師正在介紹碑文.
3月17日,四川宜賓高縣慶符鎮(zhèn)中心校在平整操場時挖掘出168年前一石碑,
碑文內容證明當時當地官員就禁止教育亂收費。這也是全國迄今為止發(fā)現(xiàn)最早的記載禁止教育亂收費的石碑,具有很高的研究價值。
該塊碑從該校老教室地基挖出的,挖出時差一點就被工匠砸碎,幸虧該校教師肖友君慧眼識碑,把它從鐵錘下?lián)尵瘸鰜怼1疄椤兜抡,是當時的慶符縣(即今天慶符鎮(zhèn))的童生為感謝姓毓的縣令限定教育收費所立的碑。
碑的發(fā)現(xiàn)者肖友君老師正在介紹碑文
從碑文中了解到當時慶符縣讀書人在參加生員(通稱秀才)考試中,規(guī)費一時高漲,而學生多為寒微之家,毓縣令針對這一情況,由政府行文規(guī)定每年考試收取每個讀書人的規(guī)費為二百四十文,不得多收。這一規(guī)定,讓許多貧寒子弟能有機會考入府學、縣學就讀,大家心懷感激,所以勒石為謝,并立于該縣考棚前。
該碑立于清道光16年(1837年),碑文除有9個字風化外,整塊碑較完整。 (記者劉濤 通訊員 時權 成仁)
附:《德政碑》碑文
我邑卷結規(guī)費每卷給錢貳百四十文由來久矣。近因卷價太昂,縣屬童生半屬寒微,所以應試者少,今生童具稟縣主毓公臺前,懇請改照舊規(guī)以示鼓勵,蒙縣主體恤寒儒,懸碑曉示,著減每年給錢貳百四十文,恩至我渥也。嗣后無論縣府院試每套卷結應遵示給錢貳百四十文。仰體縣主作育人才之至意,即復試卷仍照貳百四十文給予,不得短少,有違恩示。為此勒石永豎考棚,以垂久遠。
閣縣生童之示公立
道光拾陸年捌月貳拾捌日
責任編輯: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