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面功能 【 】 【大 中 小字】【 】【打印】【關(guān)閉】
12歲男孩李小明(化名)為了上學(xué),將自己的父母告上法庭,要求父母盡撫養(yǎng)義務(wù),給付生活費和教育費。 李小明在起訴書中訴稱,自己出生后兩個多月就開始在外祖母家居住,生活一直由外祖母照顧,而自己的父母只是給付一點學(xué)費,生活費用全部由外祖母負擔(dān)。隨著時間推移,已上初中的小明回到了父母身邊。 母親因為與父親存在矛盾,半年前離家出走。眼看著新學(xué)期就要開始了,學(xué)費還沒有著落,無奈之下,外祖母作為小明的臨時監(jiān)護人,求助于法律,以小明的名義訴至房山法院,要求小明的父母對小明盡撫養(yǎng)義務(wù),每月給付小明生活費、教育費共600元。房山法院已正式受理了此案。(作者:白建永)
12歲男孩李小明(化名)為了上學(xué),將自己的父母告上法庭,要求父母盡撫養(yǎng)義務(wù),給付生活費和教育費。
李小明在起訴書中訴稱,自己出生后兩個多月就開始在外祖母家居住,生活一直由外祖母照顧,而自己的父母只是給付一點學(xué)費,生活費用全部由外祖母負擔(dān)。隨著時間推移,已上初中的小明回到了父母身邊。
特約編輯:張慶德
頁面功能 【 】【大 中 小字】【 】【打印】【關(guān)閉】
相關(guān)鏈接:
下一篇:
新聞網(wǎng)簡介 會員注冊 廣告服務(wù) 幫助信息 版權(quán)聲明 魯ICP證 000149 青島新聞網(wǎng)讀者留言板 值班電話:86-532-2933059,8673059 傳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