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獲悉,針對目前街頭流浪乞討中出現(xiàn)的違法現(xiàn)象,本市公安機關從2月5日至15日開展了專項打擊查處行動,查獲違法人員11人,依法治安拘留10人,批評教育1人。近期公安機關在工作中明確,四類行為要發(fā)現(xiàn)一起依法嚴肅查處一起:一是教唆殘疾人、未成年人強乞強討的;二是在乞討過程中公然侮辱他人,尋釁滋事,阻塞交通,擾亂機關、企事業(yè)單位正常工作或以其他方式擾亂公共秩序的;三是以謊稱家鄉(xiāng)受災,投親不著騙取他人同情以達到行乞目的的;四是以乞討為名做掩護而實施盜竊、詐騙、搶奪等刑事犯罪的。
據(jù)統(tǒng)計,自2003年8月1日以來,全市公安機關共依法抓獲由流浪乞討行為滋生的街頭詐騙、強乞強討、擾亂秩序,甚至因搶占“地盤”斗毆致人死亡的違法犯罪人員54人,其中強乞強討19人、教唆他人乞討13人、騙討5人、詐騙3人、盜竊11人、故意傷害他人8人,依法刑事拘留13人、治安拘留40人。
從前一段公安機關的工作實踐來看,部分流浪乞討人員所采取的乞討方式有相當大的社會危害性,甚至引發(fā)較為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如在乞討過程中生拉硬拽,不給錢就不讓走,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用抱大腿糾纏乘客等方式擾亂正常的乘車秩序,還有的采取偽造學生證、冒充失學大學生博取同情騙取錢財?shù)鹊,以上這些行為,嚴重影響了首都的形象,導致了市民出行安全感降低。
針對此類違法犯罪人員活動特點,本市公安機關研究制定了《關于試行對流浪乞討過程中強索強要等行為依法予以處理意見的通知》,規(guī)范打擊查處工作,明確處理依據(jù),并于去年年底和今年春節(jié)后集中力量組織了兩次統(tǒng)一行動,有效遏制了此類問題的蔓延。(文/劉慎良韓金星王雅娜)(來源:北京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