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認為114查號臺只提供給市民五家開鎖公司的電話,使其他開鎖公司失去了競爭的機會,兩家開鎖公司將114查號臺的主管單位北京通信公司營業(yè)局作為被告之一起訴到了北京市一中院,兩家開鎖公司要求判令被告停止壟斷經營,承擔壟斷經營應負的民事責任。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原告稱,北京現有修開鎖企業(yè)幾十家,全部企業(yè)的經營訊息基本上是來自114查號臺。原告認為,114查號臺利用自己掌握公共信息的優(yōu)勢,對五家開鎖公司提供了區(qū)別于其他修開鎖企業(yè)的不平等服務,導致了市場的壟斷,嚴重侵害了原告的利益。目前,北京市一中院已對該案正式立案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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