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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渺
2003年的最后一天,對于畫工胡銀海來說是個特別的日子,因為,這一天,小胡的腳步邁向了勝利!
這個勝利屬于胡銀海,屬于此案的管轄機關(guān)市北勞動局,屬于關(guān)注此案的晚報《青島法治》,更屬于所有正義的力量!
小胡是不幸的,因為他遇上了一個黑心老板;小胡更是幸運的,因為他“覺醒”了,更因為他生活在一個法治社會!
法治社會是不允許不法的現(xiàn)象存在的,法律,是懲惡揚善的正義之劍,是人民的保護神!
我們正走在法治的路上,“我們”,是實實在在的“我們”,我們不孤獨,我們力量強大,“我們”的隊伍里多的是“生力軍”,包括工人,包括農(nóng)民,包括普普通通的像小胡這樣的打工者!
小胡們的覺醒將帶動一片,他們在維護自身利益的同時給了執(zhí)法者深深的支持,給了違法者狠狠的一擊,毫無疑問,他們將推動法治建設(shè)的進程!
一個小胡的力量是渺小的,但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
小胡的勝利,歸根結(jié)底,是法律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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