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偽造銀行承兌匯票在我市銀行瘋狂貼現(xiàn)、騙取1500萬元的罪犯李天平,昨天上午被市中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死刑。
1996年8月,李天平從徐州人民商廈工作人員高某處獲取空白銀行承兌匯票10份,后用偽造的“中國工商銀行21101山西”鋼印章,對其中4份銀行承兌匯票進行了偽造,總金額1500萬元。1996年11月至1997年2月間,李天平在青島市騙得某公司出納員黃某信任,由黃幫助辦理承兌匯票貼現(xiàn)業(yè)務(wù),并許諾給黃某提成。黃某通過農(nóng)行市北區(qū)第一支行和青島青迪商貿(mào)有限公司為李天平辦理貼現(xiàn)。
期間,銀行方面對上述4份匯票的真實性向工行山西省運城支行進行電報查詢,李天平分別指使他人將查詢電報截留并銷毀,又以工行運城支行的名義偽造回電,使詐騙陰謀得逞。1500萬元被李用于還欠款、挪作他用或揮霍。(淑華憲權(quá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