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果凍殺手”接連害死我市兩名兒童,昨天,記者暗訪了我市部分大商場,發(fā)現(xiàn)有半數(shù)果凍品牌沒有標明警示語。
記者發(fā)現(xiàn),“喜之郎”果凍在塑料包裝上注明了“請勿讓幼兒單獨進食,請勿一口吞食”的字樣!安Α、“親親”、“徐福記”等品牌在包裝上或銷售專柜前都有類似警示。深圳“樂口佳”牌果凍在噎死小王超后的第三天,在外包裝貼上了警示語。
另外,“惠康一派”、“心戀心”、“開心一刻”、“Iloveyou”等品牌的果凍未加任何警示標識。噎死兩歲男孩宋某的福建晉江福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盼盼”牌香橙果凍,其包裝上仍沒有任何警示語。(閔妤吉爭)